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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1章 危险和机会(2/3)

,还要重新构建防线,阻敌反扑,可要同时肩负清剿残敌和协助建立政权及维护地方治安的任务就力不从心了。尤其是在战争初期,两方兼顾的结果就是顾此失彼,所以必须有军队在收复失地后,要有人担负其清剿残敌,维持治安的任务,而这就需要扩军,动员更多的兵力参与战争。

而提及迅速扩军,可能很多人会想到“全民皆兵”这个词,尤其是在古代。比如那些古典国家,让所有男性从小开始训练,并要服兵役。比如像战斗民族斯巴达人,以及战国长平之战时,秦国征发十五岁以上男丁等等。但曾经也抱此想法的赵昺会告诉你,事情没那么简单,因为“全民皆兵”有可能,但全民当兵不可能。

先说说斯巴达,斯巴达人根据当代考证,人口最多时有八千户,人口不足四万。除了斯巴达本族人口,该国还有被当作奴隶使用的希洛人。根据记载,希洛人数量远远多于斯巴达人,大概在十五万左右。除此以外,还有其他给斯巴达交税的从事工商业的自由民。

一般认为,斯巴达的总人口在二十五万左右,而斯巴达人只占了不到八分之一,纯粹的完全脱产的斯巴达职业军人就更少了。根据赵昺的推算一万人左右规模,已经是斯巴达军队的极限了,那温泉关之战面对数十万波斯军,只有三百斯巴达勇士参战也就不难理解了。

而长平之战中,秦国被征发十五岁以上男性人口的只是河内郡,而不是整个秦国。秦国这种极限动员的代价是全郡封爵。秦人虽然把十七岁以上的男子列入兵籍,但是也没说直接投入到军队中。根据记载,“凡三乡,其一乡卒千人,一乡七百人,一乡五百人。”“凡县户五百以上置乡,三千以上置二乡,五千以上置三乡,万以上置四乡”。

所以三个乡的人口在五千户到万户之间,可见在动员率极高的秦代,五千到一万户人口,也不过是抽取两千二百人从军。秦法还规定,一户有两男丁的,不可以同时服役,以避免影响农业生产,从而尽可能的降低征兵成本。而且这些人也不是完全脱产,一年期满,便复员归农或者征调番上,作“戍卒”或“卫士”。

说明上番或者宿卫的脱产的秦国士兵,只占当地征发士兵的一半左右。按之前五千到一万户来算的话,真正的脱产服役人员只有千人左右。秦代一般一户五口,那么兵民比是一比二十五或者一比五十。所以说秦人虽然好战,但是也没有真的全民一起上阵。

赵昺从中看出,古代全民皆兵的模式,本质是保证少部分脱产士兵,以及大量的不脱产后备兵源。不脱产兵源基本在农闲时,在当地训练。这个制度保证了大量的男性人口拥有军事素养,即“皆兵”。与之对应的是《孙子兵法》里的一句话:“凡兴师十万,出征千里,百姓之费,公家之奉,日费千金。内处骚动,怠于通路,不得操事者,七十万家。”也就是说,十万军队出征需要七十万个家庭供养,一家五口按算,春秋时期兵民比例为一比三十五。

再说说隋唐。隋炀帝征伐高句丽的百万大军,经历史学家们的考证,真正的兵力在七十万人,而后勤人员人数则要翻倍,“其馈运者倍之”。当时隋朝当时有八百九十万户,四千六百多万人。这场兵民比例一比二十的千里远征,直接导致国力耗尽,隋帝国迅速崩溃。

唐朝是中国历史上的盛世之一,实施府兵制,总额六十万人的规模,兵民比例在一比二十五左右。但是大多数府兵平时以务农为主,农闲时集训,真正一线士兵不多。当进入盛唐时代后,有九百一十万户,算上隐户实际人口更多,可当时唐朝的总兵力仅为五十七万,兵民比维持在一比七十五左右。

所以在农业社会,一般人所认为的那种“全民皆兵”是不可能实现的。古典军国时代的那种农闲训练,抽调服役的普遍征兵制,临时脱产的一线军人数量占人口比例,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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