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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7.慎重用刑不偏私(2/2)

些案子,远山景元当然不会陪审了,他只是来作为增加公信力的偶像而已。既然已经断完了争子案,后面的小案子,身为领导的远山景元肯定是再无兴趣。

无非就是什么在店里喝了酒动手打人见了血,或者捉到什么惯偷,起获了一些脏物,需要文书备案登记,将来发还给失主。也有那种兄弟争产的案子,但是这些案子,要么人犯已经到案,要么事实证据清楚,都可以循着以前的案例来判。

因为历任江户町奉行,以及诸位与力有个好前辈,名唤大冈越前守忠相。这位老兄法眼如炬,在日本的历史上,就和隔壁的包青天是一个意思。作为天下的名奉行,执掌江户长达十九年。在此期间人民安乐,百姓称道。

既然是日本“包青天”,大冈忠相怎么可能不遗泽一点后人呢。他亲自撰写了一本《公事方御定书》,作为武家诸法度的补充。且汇聚了大冈忠相担任奉行十九年之间的各种判决,都是可以作为例案的那种。

基本上只要事实清楚的案子,都能在《公事方御定书》里找到差不多的判决。平三和忠右卫门只要依葫芦画瓢即可。

老百姓对于大冈越前守美名的传扬那叫一个广啊,很多这年头写的写手,都喜欢假借大冈忠相的名头,写那些带着武侠色彩的破案集。不仅人民群众喜闻乐见,还给未来的文学创作,影视创作留下了大量的文本资料。

后世里有些侦探和动漫影视剧,都有借鉴当下大冈断案的内容。譬如耳熟能详的柯南和金田一,都有些影子在其中。

忠右卫门和平三办事又一点儿不拖沓,能尽量快速审决的都不拖延,这既是对苦主的安抚,也是对案犯的负责。

今日争子一案的处断结果便伴随着大量吃瓜群众的口耳相传,进入江户城下町的千家万户,江户川忠右卫门的名姓,日渐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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