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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1章 葛从周(2/4)

有些听不太懂。

“你说他们手头有很多奴隶,还有许多牲口、农具等,还有耕作管理经验,那他们为何不自己买地商屯,岂不更划算?”

“这里面还是有一些内情的,一是这些人手头的奴隶虽多,但他们的奴隶其实是要出售的,不可能一直留在手头,二来现在吕宋买地也有一些限制,一般的移民买地,地很便宜,但那只是对新移民来说,而且是有亩数限制的。”

“除了新移民外,正常的田地买卖价格并不是很便宜,再一个,现在吕宋田地买卖都要立契交税,田价十税一,都由买者承担的。这笔钱可不少,所以各种原因之下,这些奴隶商们便干脆利用手头的奴隶,趁着我们现在好多人没法自己耕种,所以压低价格,低价从地主手头佃租田地,派奴隶耕种,交完约定的租子外,其余的就都是他的了,连税都不用交。”

商人无利不起早,任何商业模式,那都是因为有利可图。

因为现在吕宋奴隶市场上有大量的奴隶,所以奴隶价格不高,商人们也不愿意低价倾销,但养着也要成本,恰好现在吕宋有大量新征服之地的空地新田,那些地主们好多都一时管理耕种不过来,于是他们就暂为代劳了。

压低佃租,用空闲的奴隶种地,一举两得。

说白了,这些人其实都只是奴隶贩子,并不是真正搞商屯的。

“他们不仅佃租田地,而且也买卖奴隶、牲畜、农具这些的,若是你觉得他们派来的奴隶等干的好了,你想直接买下来继续交他们耕种也是可以的。”

“我那一百亩地,现在就是交到他们手里,定的铁板租,亩收六斗。如果遇旱涝大灾,则视情况相应减租。”

亩收六斗的铁板租,这就是定额租,此时中原地区的田租,一般是以分成租为主的,约定地主与佃户几几开,比如说七三或六四或五五等,反正地里收成多少,地主就要按约定收几成租子。

甚至不管主粮还是杂粮都是要分成的,哪怕你冬天种点萝卜,也要分成。

就算种的水稻或麦子,除了分粮,麦秸稻草也要分成交租。除此外,若用地主家的牛,还得另交牛租,有时用地主家修的水渠水车等,也得额外交租。

甚至佃户每年还得额外承担一些免费的劳动,比如给地主家免费再种点地,或是帮地主家修屋等等的事情。

这种分成租是相当普遍的,对佃户的剥削也较重,尤其是早期分成比例相当大,百姓有时一年到头连温饱都解决不了,遇灾荒就得向地主借债,最后搞不好就把人都变成地主的奴隶了。

连地里种什么,都得由地主说了算的。

贞观以来,这种情况缓解,朝廷制订了佃租法,设置了分成租或定额租的底线,如今普通分成租是五五,朝廷定的底线是不超过四六。而定额租,也规定了按田地肥瘦分成几等,各等对应的租额不得超过多少,一般也是以四六为底限。

老葛的那一百亩地,就在黑沙平原上,属于土人们耕种的熟地,以这边一年起码两熟的天时,以及这肥沃的土地和良好的水利条件,一季都能收一石六到两石的,两季起码也是三石以上。

可老葛交给那些人,亩仅收六斗租,这租率都跟中原北方地区的一些官田租子相当了,可中原北方的那些地,往往一年只能种一季主粮,要么轮耕间作,要么就得种一季杂粮,一年亩产不超过两石。

“签的也是年租,等明年我应当能自己种了。”

老葛说今年也顾不过来,所以交给他们种,能收六斗是六斗,一百亩也有六十石呢。而都督府对于这些新地,是免一年税的。熟地第二年交半租,第三年交七成,第四年才全税。

新开垦的生地,则前三年免税,后两年减免,第六年起才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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