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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办厂(5/5)

赵明月没想到毛剑兰家里条件居然那么差,难怪她那么节省,看样子于有清娶了毛剑兰,以后负担也不会轻啊:“那以后你的负担就重了,你家里这边负担也不轻呢。”

于有清笑了一下:“还好,我家这边还好,我姐姐自己能赚钱了,孩子现在还不用我操心。她还有两个弟弟妹妹在上学,成绩非常好,我答应支援他们两个上学,还好现在学费也不算太贵,我们应该负担得起。先苦几年吧,以后等他们读完书,家里条件慢慢就好了。”

赵明月钦佩地看着于有清,他居然那么无私地将这一切都扛起来了,毛剑兰找了于有清,绝对要比沈启学合适多了,至少沈母就不可能让自己儿子毫无条件地支持儿媳的娘家,而于有清家里,这一切都可以由于有清自己做主。

赵明月叹息了一声:“有清,这件事你其实可以和剑兰商量一下的,彩礼或许可以少给点,羊毛出在羊身上啊,以后全都是你们俩的负担了。”

于有清低着头,手握成拳头放在膝盖上:“没事,明月,这事我们都算过了。我们俩一个月差不多可以省下来100块钱左右,一年就能省出1000块钱了。”

赵明月觉得于有清也太夸张了:“你们两个一个月十几块钱就够吃喝了,别开玩笑呢?宁愿慢一点还钱,也要注意身体,至少在吃的上头,不能苛刻自己。而且结婚还得花钱啊。”当初她和沈旭跃俩的积蓄,加起来也有一千多块吧,那可是都花得差不多了,没有剩的,本来还有一笔她积攒下来的创业基金呢。还有公公婆婆那边花的钱,这些都没算在内,结婚是个花大钱的事。

于有清点点头:“除了彩礼和喜酒,别的我们什么都不办了,一切从简。”

赵明月真佩服于有清的勇气,还没结婚,就要背上一屁股的债,便说:“到时候看看我们这边有没有余钱,要是有,也给你借点吧。”说着看了一眼沈旭跃。

沈旭跃只是点了点头,老婆答应了,他岂有不答应的道理,况且于有清和毛剑兰都算是跟他们颇有渊源的人。

于有清眼眶有些湿润:“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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