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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必须死!(二合一)(2/5)

的叫嚣道:“沉忆辰,士可杀不可辱,吾乃堂堂朝廷命官,你有何权利羞辱于我!”

“此事哪怕豁出性命,本官也必然向朝廷上表弹劾!”

听到孟安维威胁的话语,沉忆辰脸上反倒是出现了一抹阴冷的笑容。

沉忆辰不怕孟安维跳脚,就怕他隐忍不发,自己找不到治罪的机会。

“按《大明律》骂制使及本管长官,最高杖一百。若官隔三品,则用一百斤枷。”

“尔刚才直呼上官姓名,该当何罪!”

大明律法里面对于辱骂有着严格的惩罚规定,其中骂制使,说的就是奉朝廷命令出使,却被地方官员辱骂的情况。

沉忆辰乃佥都御史,奉命出镇山东治水,刚好就符合这一条。并且知县是正七品地方官,佥都御史为正四品京官,就算不去计算什么京官外官的区别,也相隔了三品。

也就是说孟安维刚才那一句直呼姓名,最高可以让他带着百斤枷锁杖责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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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沉忆辰的问罪,孟安维直接吓傻了。

他完全不记得《大明律》里面有这么一条,毕竟对于大多数文人官员而言,一生都是在背读四书五经,谁没事会去看什么大明律啊。

平常县衙判桉,量刑之事也可交给通判或者师爷幕僚,一县长官只需定罪即可。

更让孟安维没想到的是,沉忆辰这种翰林清贵,能把《大明律》给记得滚瓜烂熟,属实离谱!

自己这身板,别说是带枷杖责一百,五十都能被活活打死,孟安维定然不可能伏罪。

“沉佥宪,你此举乃公报私仇,下官不服!”

“你说说看,本官与你有何私仇?”

面对沉忆辰的反问,孟安维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只是让他感到恐惧的还在后面一句话。

“话说回来,本官就是公报私仇了又如何,拿下!”

没有抓到证据把柄,沉忆辰要是妄杀下官的话,事后必然要被追责。

现在有了把柄,此时不用,更待何时?

说实话,沉忆辰都没有料想到孟安维会如此放肆,可能是自己这张年轻到脸庞,也可能是之前那温文尔雅的表象,让他放松了对于上官的敬畏!

苍火头等人听令后,二话不说就把孟安维给按倒在地。另外一边王能从县衙差役手中拿过一根杀威棒,准备开始实施杖刑。

并且他在经过沉忆辰身边的时候,还听到了一声冰冷的指示:“我要他命。”

这句话不单单是王能听到了,近在迟尺的幕僚卞和,同样也听到了。

他面色凝重的悄声劝戒道:“东主,直呼上官姓名够不上重刑,要打死了会很麻烦!”

按照大明律辱骂上官,确实能杖责一百。但真要细究起来,直呼姓名最多不敬,还够不上辱骂的程度,沉忆辰已经是往上限定罪了。

教训一番孟安维可以,甚至当场免职都没问题,要是按照这个罪名把他给当场打死,会给沉忆辰自己留下后患。

卞和与沉忆辰不同,他有着丰富的地方幕僚经验,区区七品县令敢如此放肆顶撞御史。不是有着极其紧密的利益链,就是背后有尊大神靠山。

授人以柄这种事情,最好不要出现。

“他不死,就建立不起山东万民的信任,更无法让地方那些贪官污吏感到畏惧。”

沉忆辰在这些灾民眼中,只看到了麻木跟死灰,这是何等绝望才能出现的心境?

自己到山东地界的任务,认真来说并不是赈灾的,而是来治水的!

治水非一人之力可为,必须要号召山东万民一同大修水利,采取疏、塞、浚并举的方桉才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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