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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零六章 安南土豪速授首,分你田地济黎民(上)(3/3)

这些个货殖会的狼崽子早就熬不住了,嗷嗷叫着带着各自的家丁护院踏上了抄家之途。

升龙城这边能抄的基本都抄光了,王族的很多资产还没有能够扑买。

准备是到时候全部抄家完毕了,才会在升龙举办一次大型的扑买盛会。

于是,这会儿他们全都扑出去了!

都琢磨着赶紧把这些丫的家产全给抄了,回头好在升龙扑买多出钱啊!

前次开会的时候,这些个货殖会的主事们有些蛋疼。

为啥?!因为带来的钱不够啊!

他们这次出来,最多的也就带了三千多金币。

原本觉着应该差不多了,可谁知道滇南那边一票就闹的差不多了。

东西运回去、出手,再集中换成大额的金币送来还得要时间。

这就造成了一个问题,他们手上的资金不多了。

还好小公爷允许他们用各自货殖会的钤印、手印,给签条子。

照着扑买下来签契约就是了,挂的是货殖会的公帐。

东西可以直接拉走,回头货殖会那边再根据契约结帐。

西方人总说什么契约精神,其实契约这玩意儿华夏宋明时代也是盛行的。

甚至还衍生出了带有华夏特色的契约方式。

比如如果是不动产,譬如“田、山、坟、宅、铺……”等等这些。

要出手的话,是要先问同宗亲邻。

同宗亲邻若是没有人接手,才是对外发售。

这是为了保证这些产业尽量的留在自己人手里,维护同宗亲邻的集体利益。

而且若是价钱谈好了,便得到官府缴纳“契税”让官府“过割”。

相当于是获得了官方的公正,这契约可就悔不得了。

此外为了保护佃农的利益,还有“佃随田走”的规矩。

就是这田你买了,但这佃户可不能赶人家走、不能说涨租就涨租。

甚至包括了屋宅、铺子亦都如此,讲究一个“买卖不破租赁”。

发展到张小公爷这会儿的时候,不仅出现了交割买卖还囊括了典当、租赁、活物雇用……等等方式。

驴、马、牛……等牲口,皆可有租用契文。

是以张小公爷如此做,他们也觉着能接受。

“西涯公,您怎么突然跑过来了?!”

看着面前的这老家伙,张小公爷颇有些哭笑不得。

老家伙当年就是诙谐爱给人起外号、仗着才学太跳脱,所以不被当朝大佬看重。

没成想,临老了还是这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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