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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这边的房子不值钱(1/2)

“真的没有吗?”亚伯拉罕死死的盯着她眼晴:“完全一点暗示都没有吗?”

安娜小脸红红的,但还是认真的回想了一下,摇头:“确实没有。”

“真的没有啊。”亚伯拉罕一脸失望,叹了口气:“也许是你还太小了。”

他马上又补上一句:“如果老爷有意,你可千万不要拒绝啊,这样的老爷,一般人根本遇不到的,我们能遇到,一定是千叶神保佑啊。”

他们信仰的神是树叶。

安娜脸更红了,但还是轻轻的嗯了一声。

这个世界的女子,十四五岁嫁人是很平常的,再小一点,也不是完全不可接受。

安娜虽然不到十岁,但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她知道哪些要拒绝,哪些则要紧紧抓住。

一位公爵老爷啊,做他的妻子当然不敢想,但只要能给他收了房,做了他的女人,那她和哥哥就算熬出头了。

别的不说,只说格鲁斯今天给他的那一袋子金币,随便赏她几个,她就可以镇上买房子买地了。

即便是镇子边上的水浇地,一亩也就是二十个银币而已,差一点的,十来个银币就够了。

而在镇上买一套房,也不过一二十个银币,这只是个小镇子,不是黑水城那样的大城里面,这边的房子不值钱。

十枚金币,可以买一套房,几亩地,她和哥哥马上就可以过上中等人家的日子,至少无论如何不会挨饿了。

那么,为什么要拒绝呢?

难道要重新回去过那种一个黑面包吃五天甚至七天的苦日子吗?她可没那么傻。

“不过老爷好象根本都没那个意思。”她微微嘟嘴。

第二天一早,格鲁斯就带着亚伯拉罕到了军营,集合士兵,开始操练。

段智慧在那个世界当过兵,但这边是冷兵器时代,小羊倌是什么都不懂的。

不过在黑水城的时候,因为黑格子爵曾许诺,在册封格鲁斯为骑士后,会让他出任第二师团的师团长,格鲁斯因此留了心。

在随后的日子里,他拉着奥马奥,请教了很多冷兵器时代军队的知识。

奥马奥十多岁出来当兵,干了近二十年,而且黑水城做为边城,黑格子爵对军队的训练极为严格,黑水军在边军中,不算是战力之强的,但绝对是规范的。

奥马奥摸爬滚打近二十年,虽然在遇到格鲁斯之前一直升不上去,但对军队里的一切事务,无论粗细,全都清清楚楚。

他对格鲁斯是很感激的,而且知道格鲁斯有可能成为他的上级,所以绝不藏私。

从士兵的训练,到怎么列阵,怎么作战,怎么宿营,甚至打了败仗后,要怎么尽可能的收拢士兵减少损失,所有这些,竹筒倒豆子,全都倒给了格鲁斯。

所以格鲁斯即便从来没有从过军,但至少纸面上的东西他都懂,就如赵括,纸上谈兵绝对不成问题。

三百名士兵,分成十个小队,两小队一中队,就是五个中队,本来三个中队一大队,但这会儿没有六个中队啊,格鲁斯索性就只设一个大队。

他以拉莫斯为大队长,这人虽然是个酒鬼,但昨天给训了一顿后,好象振作了些,至少今天早上起来,眼晴不是红的,然后态度也很认真。

这一点上,格鲁斯还是满意的。

虽然拉莫斯是二级剑士,但如果过于散漫,格鲁斯就会让他滚蛋了。

军队最重要的是纪律,个人武力不是不重要,但在成千上万人的大战场上,作用真的有限。

强如格鲁斯的魔蝎甲,如果在战场上给围住,半个小时内杀不出去,他也基本上就是个死,力尽之后,魔蝎甲再强也无用,别人砍不开他的甲,隔着甲也能砍断他的骨头。

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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