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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胡萝卜与大棒(2/2)

所有的贪滥,最后化成一股熊熊的战意。

“可以了。”格鲁斯暗暗点头:“尼马,搞出一身汗。”

这边忽悠成功,暴民军也到了镇外,格鲁斯当即命拉莫斯布阵。

十个小队,每队三十人,分为十名枪盾手,十名重弩手,十名大剑手。

枪盾手列盾阵,分为三排,本来五排或七排最佳,阵越厚实,就越能经受敌方的冲击。

不过格鲁斯人手不够,三排马马虎虎了。

一百名重弩手先在盾阵前面排列,盾阵留有缺口,放箭完毕,敌人冲近,重弩手可以从缺口回来。

然后盾阵合拢,重弩手到阵后抛射,或者放下弩,换上大剑或重斧,做大剑手用。

还有一百名大剑手,但格鲁斯把他们拆分了,只留了一个小队三十名大剑手。

另外两个小队六十人则做为骑兵。

这是机动力量,也是预备队。

盾阵堵着路口。

大剑手放在盾阵的左边侧后。

骑兵放在盾阵的右边侧后。

这些知识,格鲁斯都是跟奥马奥学来的,现学现卖,效果好不好不说,至少成功的唬住了拉莫斯等人——二世阁下是知兵的,你不能忽悠他。

一列阵,七天训练的效果显现出来了,整齐,严肃,安静。

虽然都是新兵,竟然有一种无声的杀气。

这边列好阵,暴民军也过来了,乌压压的一片,可能不到两千,至少一千多。

有几个骑马的,开膛手杰克应该在里面。

身上有甲的不多,可以说,就是那几个骑马的披甲,其他的全都步行,也没有队列,就那么乱哄哄的一片涌过来,仿佛不是打仗,而是去赶集。

武器也五花八门,有几个人有剑,有一些人有矛,但最多的,是锄头,木叉,连枷,就是农具啊。

“李自成的农民起义军,应该就是这样子了。”格鲁斯暗暗摇头:“看来我穿越一回,要成为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了,嗯,这感觉好象还蛮不错的。”

暴民军看到这边整齐的队列,人虽然不多,但居然人人披甲,可就惊了一跳,跑在前面的就停了步子,甚至有人往后退。

有一个骑马的冲到前面,一剑砍下了一名往后缩的农夫的脑袋,这才镇住了场子,然后一番动员之后,那骑马的为首,一群暴民就大吼大叫的冲过来。

格鲁斯差点儿笑尿了。

这什么呀,一群扑食的鸭子吗?

他能轻松的笑出来,是因为他有着强大的底气,真要玩,别的不说,只要把大公牛放出来,立马就能把这些黑鸭子冲散踩成肉泥。

是的,一头大公牛就够了,当然,他也只有一头大公牛放出来,因为其它母牛都怀孕了,煅奴跟他说,母牛要静养,不能放出来冲阵,免得流产。

甚至也不要放出大公牛,就格鲁斯自己一个人,凝出魔蝎甲,他都敢冲阵,这样的乌合之众,是不可能围得住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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