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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二世阁下仁慈(2/2)

狼骑每个士兵最低一枚银币打底,然后加上缴获的财物,平均下来,每个士兵至少能有两个左右的银币入帐。

这可是两个银币啊,一家算四口人的话,差不多能吃一年了,却只是打了一仗而已,而且没死人。

这样的兵,为什么当不得。

当然是要抢着当。

格鲁斯虽然收了这三百新兵,却没有跟老兵合编,而是把他们单列一营,让拉莫斯找了几个平日训练得好,口齿又灵活的去训练他们。

至于兵器装备,再买罗,又给了多里一百个金币,让他索性多买一点。

对他的财富之丰,手笔之大,多里表示十二万分的钦佩。

过了几天,得到消息,有一股暴民军攻占了上游的一个镇子,格鲁斯立刻下令,主动出击。

上次一阵,格鲁斯吸取了教训,光从奥马奥嘴里听,还是差一点,真正的经验,还是要自己上阵才能积累。

他做出两点改变,一,强弩手以后分三段射,这样可以保证火力的连续性。

第二点是,获胜后,士兵不得搜取财物。

因为士兵这一搜取财物,就全都散开了,如果敌人还有预备队,或者另有一股敌人冲上来,灰狼骑根本来不及列阵,必定大败。

那么放弃财物不搜括吗?那也不行,士兵们肯定不干。

格鲁斯的方法是,带上那一营新兵,由新兵去搜财物,搜了财物回来后,全身脱光,把所有财物放到一起,平均分配,新兵们也可以得到一成的财物。

但剩余九成,也不是全给老兵,其中一半给老兵,另一半,留做伤残基金,士兵有伤了残了死了的,钱就从这个伤残基金里出。

这个很合理,老兵们没有意见,刀剑无眼,谁也不敢保证自己不会死伤啊。

倒是拉莫斯他们提出,格鲁斯应该拿一份,而且应该拿大头。

格鲁斯摇手:“死人身上搜出的钱财,我不要,但有一点,一个人拿不动的东西,全都归我。”

什么叫一个人拿不动的,例如仓库,那就是一个人拿不动的。

这是取巧。

但没有人有意见。

因为他们是格鲁斯的私军,吃格鲁斯的饭,拿格鲁斯的枪,那就一切都是格鲁斯的,包括他们的牲命。

这是这个世界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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