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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章 物种的多样性(3/6)



他敏锐的注意到,陛下从头到尾都没改变称呼,那就代表陛下在大火烧宫之后的召见,叫他大司寇,不是哄骗他,而是真的觉得他还能用。

陛下甚至连削官、罚俸都没有惩处,只是拿走了一缕头发。

王崇古清楚的知道,若是他有了二心,那缕头发就是他的命。

“大司寇自己有功于社稷和江山,自己挣来的。”朱翊钧又强调了一遍,王崇古能逃过牵连,那是王崇古自己拿功劳换的宽宥,大火烧宫,王崇古没那个功夫,他天天都扑在毛呢官厂上赚钱呢。

大宁卫有没有,他才不管,只要桃吐山的白土能顺利抵京就行。

“臣还有点用,谢过陛下不杀之恩。”王崇古再俯首归班,他不这么认为是自己挣来的功劳换到了皇帝的宽宥,他还是坚定的认为,大明只有王法。

陛下只是需要一个办事的人,而他王崇古恰好能做事而已。

他这个逻辑如此的合理,谋大逆火烧皇宫这种事,王崇古作为张四维的亲舅舅,按照国法,他就是不全家死翘翘,最少也要落个罢免甚至是流放。

可王崇古就掉了一缕头发。

这不恰好佐证了,大明只有王法,没有律法吗?可朱翊钧是论功赦免了王崇古,符合大明的既有律法。

朱翊钧发现,其实王崇古跟张四维很像,死里逃生的王崇古,还是不信具体事情具体分析,还是不信律法,甚至更加坚信了这一事实。

皇帝已经反复解释过很多次,这是基本规则,但王崇古就觉得自己能做事才活着。

朱翊钧也只能说,王崇古思考问题的方式,还处于矛盾之中,求同存异吧。

既然觉得是因为能办事才活下来,那就好好办事就是。

张四维跪在地上,看着这一幕,满脸的不可思议,他一直觉得王崇古蠢,结果王崇古就这么轻易过关了?

就这么过关了?

所以走到最后,就只有他一人是小丑吗?

张四维呆滞的看着王崇古跪在地上,颤抖的说道:“陛下饶命啊,陛下,臣一时糊涂,就是鬼迷心窍,陛下饶臣一命,臣日后定当尽心办事。”

张四维不停的磕头认罪,这次大火烧宫,张四维有多个战略误判,这些误判,全都是因为他不度世势造成的。

第一个误判就是他认为烧了皇宫也没事,因为大明两百年,光是把三大殿和乾清宫烧掉的大火,就有四次,永乐十九年和二十年,刚刚乔迁新居的成祖文皇帝,两把火把三大殿和乾清宫和坤宁宫烧干净了,就是靖难打出皇位的文皇帝,又能如何呢?嘉靖三十六年大火,中轴线被烧光了,嘉靖皇帝只能斋戒五日,祈福免灾。

但是小皇帝不仅要追究,还要彻查,小皇帝他凭什么!谁给小皇帝的底气!

第二个误判,是他认为皇帝就是确切的知道了是有人纵火,像模像样的追查,在张居正的调和下,也会杀掉高拱息事宁人,高拱,毫无疑问是一个各方各面都非常合适的替罪羊,威震主上,皇帝不喜欢、元辅的政敌、晋党的棋子,在张四维看来,皇帝会直接下手,大家都体面。

政治这个游戏,哪有直接掀桌子,撕破脸的。

但是小皇帝在极度讨厌高拱的情况下,居然肯定了部分高拱杀贪腐之风的政绩,以莫须有和意欲为的历史殷鉴,不肯冤杀。

张居正居然没有出面平事,没让陛下息事宁人!

张四维就是这样的人,他从来没有思考过自己是否有错,从未自我审视,是他先点了皇宫,是张四维这些无法无天的家伙,掀了桌子,不让大家吃饭的。

第三个误判,就是他判断错了两个人,他认为自己和王崇古是绑到一根绳上的蚂蚱,他认为张居正的死敌是高拱,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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