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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鬼狼(1/5)

平日里,一到晚上,他们也同样会拿着武器藏进自己自认为的房子里最安全的地方。

如果说敦刻尔街区的平日里与如今的现状有什么区别的话,那就是平日里的敦刻尔街道上还会多些霓虹色的灯光和追求醉生梦死的人吧,

而也正是它们的存在,才让得这条街区称得上是热闹繁华。

可事实上,在那样的夜晚活跃的,终究也只是少数人罢了。

大多数人,还是比较惜命的。

夜晚一到,大多数人还是选择老老实实地拿着武器走进卧室,或者藏进自认为安全的地方睡觉。

藏进安全的地方,是避免被意外波及,比如突如其来的火拼流弹之类的。

带着武器,是为了自保。

毕竟,外城区充斥着三教九流之徒,什么人都有。

有些人实在是急用钱了,直接入室盗窃也是在正常不过的了。

外城区每天都有这样的事发生。

甚至于,有些人偷着偷着,还把这当成了职业。

所以无论是为了应对惯偷,还是那些想要趁着夜色赚快钱的家伙,随时带把武器在身边,它总是能随时帮你应对各种危险。

也因此,在外城区有着这要一句话:不要温和地走进那良夜,除非你有一把忠实可靠的温彻斯特。

这句话是出自一位游历过灵敦的吟游诗人之口。

无论是下两区还是上三区,他都去过,然后在一次与下城区的友人聊天时,他曾开玩笑地说出了这句话。

由于他本身就是一位小有名气的吟游诗人,所以在慢慢的扩散下,再加上这句话也确实贴近外城区人民的生活。

也就慢慢的在外城区流传起来了。

将近半个小时的等待,什么也没有等到。

我和芙蕾雅也觉得这样站着也不是事,还不如找个地方歇脚比较好。

但这昏暗的街区,哪有什么光亮。

于是,我和芙蕾雅再三“商量”之后,决定特事特办。

我们找到了一家关门的酒馆,把锁打开后,就在里面坐了下来。

当然了,我们可做不出那种小偷强盗的行径。

店里的东西我们喝归喝,该给的钱一分也不会少,甚至反而绰绰有余。

什么?谁给钱?

废话,当然是&helli;&helli;芙蕾雅呀。

难不成,还是我啊?

我只是一个穷鬼罢了,不至于不至于。

芙蕾雅凝视着手中的橙汁,半晌无语,“为什么你可以喝酒,我却只能喝橙汁。”

我喝下杯中的波本,然后又给自己重新满上。yu.et

“因为喝酒误事嘛。”

芙蕾雅有些不服气,“既然喝酒误事,那你干嘛喝酒?”

“不,你大概是误会我的意思了,我不是说喝酒会误事,而是说你喝酒会误事!”

“怎么可能!”

“那也不知道是谁倒在酒馆里,还需要我打电话让人来带回去。”

“那!”

芙蕾雅的脸颊瞬间涨红。

“那是意外!”

“对,意外,大家都这么说,那只是意外。

虽然他们的生活中充满了意外。”

“我不管,我也要喝。”

她仰头喝完自己杯中仅剩的橙汁,伸过手来抓住酒瓶,想要给自己满上。

但是,很遗憾,酒瓶的下身被我抓在手里,她拿不动。

“狩鬼守则第一条,永远要听队长的话。”

“什么狩鬼守则!我怎么不知道。”

“哦,这是我刚刚想出来的,目前还只有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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