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腾蛇
原本苏绯织这几日在人间晃荡,也是为了处理这些扰得人间不得安宁的妖魔。无论上头有没有命令,护佑凡人本就是他这个仙该做的事,只是他懒得带上几个拖油瓶,一是怕他们遇到危险,二是以他们的能力修为似乎还真帮不上什么忙。况且这段时间作恶的妖魔,和以往那些一个仙门里一个葫芦就能收了,一柄宝剑就能降的不太一样,近日出现的妖魔实在都有些道行。这实在算不得什么好事,他在人间也有碰到其他的仙家,当谈论起此事大家的眉宇间无不都隐隐透露着担忧。信奉女娲一族的白夷族人有一首童谣,简单一点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当人间妖魔横行,便意味着山河变色,天将要倾。
显然无论怎样,都一定是件棘手的坏事。
少古和芳草拿回了孩子的生辰八字和丢失的时间,询问、整理了些孩子失踪之前的异常,然而苏绯织只看了一眼,便觉得这些都没有什么用处,于是他引导这群孩子去邺城找叶思惘,自己则早早的摆脱了他们,拿着几个失踪女童的常用物件,如梳子,帕子,小簪花等,问杨戬借了哮天犬来帮忙。作为报酬,他不得的请哮天犬这个大胃王在长安城最贵的酒楼,吃上五人份的蒜香排骨和酱猪蹄。
哮天犬如今早已不是黑狗的模样,而是一个短发厚实,皮糙肉也厚实的少年模样。大概也是和杨戬在一起待得久了,这化身成人之后,眉宇越看越与二郎神有几分相似,而且他喜欢皱着眉头,因此眉心深深一道皱纹,看起来倒也满像是二郎神额头上的第三只眼睛。说到嗅觉,这天下怕是没有一个能好得过哮天的鼻子。因此当少年模样的哮天对着那长命锁嗅了一嗅,又转着脑袋往周遭嗅了一嗅,很快就告诉苏绯织了苏绯织答案。
哮天犬指了指桌上那些女童留下来的东西,同苏绯织道:“你要我找的人就在离这儿不远的岘首山上。”
“还活着?”
哮天又往岘首山的方位嗅了嗅,随即点头:“眼下当是活着的。”
这无疑是个好消息,苏绯织颇为高兴地揉了揉哮天的脑袋,夸赞道:“乖~”
要不怎么说哮天犬在苏绯织眼里可谓是最好的仙宠?苏绯织得到了消息,正要同哮天商量一下报酬的事情,哮天伸出他的狗爪子拍了拍苏绯织的手臂,颇有大家风范的说道:“我懂,我懂,主人常说作势要有轻重缓急,你先去救人吧,我的排骨和肘子你先欠着,我不会忘的,我们汪星人一向记忆很好的。”嗤嗤,多懂事!不知道比兜率宫那只青牛的性格好了多少!于是苏绯织便一刻都不敢耽搁的,连夜赶去了岘首山。
在襄阳城往东南五里,东临汉江,扼南进襄阳的隘道凤林关,西南群山之起点,故名曰岘首山。哮天犬口中说的不远,若是换做凡人驱车骑马,少说也要十天半个月才能抵达。而对于神仙来说,在凡间从一个地方去到另一个地方,不过也只是半盏茶的功夫。而半盏茶功夫过后,苏绯织已然发现了其中的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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