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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5章 去留(3/3)

。这适宜之土又分为公田、民田后,其中就多出许多计较。例如,地方大户勾结胥吏以自家贫瘠田亩置换肥沃公田;或公田变为荒芜,又为大户开垦成了民田。”

“此类祸患关乎吏治刑律,与田卿关联不重。只是公田授爵一事,若不加以制衡,早晚必成亡国之策。”

田丰面露惊色:“臣驽钝,还请公上明言。”

魏越只是瞥一眼田丰的神情变化,不管这个河北有名的智者是装作不知道还是刚刚听闻,魏越都没有什么其他想法。就他自己做下这类瓦解豪强的事情,若不是各方面军队在拥护,若不是河北以外的地方战火弥漫民不聊生,可能现在的冀州豪强早就联合起来要驱逐他了。

他比汉室抑制豪强的政策更过分,是瓦解豪强!

为了生存,豪强自然会在他颁布的新法律中钻空子,以延续自身的传承优势。又或者,干脆以新法律的疏漏为进攻点,从法律这一层面瓦解、瘫痪魏公国,以此对魏越的执政威望造成毁灭性打击。

所以《户调法》、《爵位职官法》中的漏洞,魏越要领着心腹一起找,找的速度要比豪强快!

吏治不清会导致民田、公田产权变更,这是很难杜绝的事情……魏越已有放松这方面监管力度的心思了,没别的原因,维持公田运转需要相应的佃户、隶户及军屯士。

魏公国目前已经没了佃户,新法律推行后,大户、豪强的土地被分给了其宗族、邻居和同里无田之人;所以魏公国新法施行后,魏越获得了广泛的庶民支持,让无产的佃户拥有了田产。

然后一个问题出现,没了佃户,官府的公田谁来耕种?

这类公田本来就是调解地方生产矛盾的,招流民开垦荒地,这些地算民田还是公田?这是按照开垦出资来算的,官府出的生产资料多一些,那这些土地就是公田,开垦的流民成了世代承租的佃户;原有的公田也是可以给流民、佃户,以及百姓无产的次子、三子承租的,将这些治安不稳定者编入生产体系中。

寻常百姓分家,根本就别指望兄弟能齐分财产!

本来那么点财产只够一户人口生活,如果再平分给两个或三个人,那么谁都无法温饱过日子!

大量的无产者就在财产继承时产生,这类人原本是治安的顽疾,可现在却成了战争的宝贵人力。

而魏越要面对的问题就来自公田的耕种人力,以及爵位数额超过公田供养上限这两个问题。

两部法律施行那么久,却没人来找他反应新法律后必然出现的隐患,这让他很惆怅,又警醒的认知到一点:自家根基不固,决不能贸然出兵,一旦内外合力导致自己战败,那就万劫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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