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白狼之死(4/7)
,几年以后,竟然研制出了新酒。这个酒,微甜,甘口醇香,回味无穷,在很多方面都超过了他们家的金桂酒。他为其取名:丹桂酒。”
叶有门微微一笑,心里却想:整个富二代堕落,又奋发图强成功的狗血情节,中间再掺杂一些儿女私情,小三乱世,骗取佩服等等等;估计没什么意思,反正无聊听听也罢。
洪富士继续道:“邓之谦与邹风舞商量,新开一酒坊,专门经营丹桂酒,邹风舞听了一口答应。于是他就和父亲邹宁商谈,没想到遭到其父极力反对,并且收掉了他的丹桂酒配方,还嘱咐手下的伙计不允许和邹风舞搞新品。邹风舞为此郁郁寡欢,感觉无脸见岳父大人,就此天天借酒消愁,父子关系也慢慢恶化。
有一次,喝得醉醺醺的邹风舞去父亲书房翻配方,被邹宁撞见了,双方相互推扯倒地,不省人事。等大家发现时,邹宁因心肌衰竭,死了。邹风舞醒来,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后悔不已。没想到邹家的一位叫陈四的伙计突然跳出来说:我亲眼所见,老爷是被少爷用手掐死的。于是,官府派人来验尸,果然在邹宁脖子这一块,发现有瘀痕;邹宁被害属实,邹风舞入狱,弑父之罪,禽兽不如,天地共诛;于是判了一个季候处斩。”
哦,是破案的故事,且古代破案,有收视率。叶有门有了精神,准备听下去。可洪富士突然问道:“黄老师,联合开一个酒坊不是很好吗?为什么邹宁极力阻扰。你猜猜是怎么回事?”
我!叶有门想了想,道:“我猜!嗯,我猜邹宁对邓之谦不放心;儿子平常一直喝得酩酊大醉的,还胡言乱语,这种人一定万事不管,琐事不理的,开个酒坊多数是亲家掌管;他怕邹家的产业最终被邓之谦控制。那后来呢?不会真是儿子掐死老爸吧?”
洪富士道:“那当然不是;邹宁确实是被掐死的,但不是邹风舞。安顺府有个捕快叫程琳的,他在审案时发现二个细节:据邹风舞所说,当时父子纠缠在一起,两人突然倒地而不省人事,这是其一。其二,从陈四的口中也发现端倪,他是路过后院老爷的书房,听到有东西掉在地上的声音才去张望,看到邹风舞在掐老爷;但他并没有看清凶手的脸,他是通过凶手穿着少爷的衣服,来判断凶手是少爷。”
叶有门插嘴道:“也就是说,现场可能有第三人,他袭击了邹宁和邹风舞,随后穿着邹风舞的衣服作案,故意让陈四看见;假如是,那一定是熟人了。”
洪富士点点头,继续道:“程琳就说,假如凶手另有其人,假如他穿着邹风舞的衣服,那他的目的是什么。杀死邹宁,祸嫁邹风舞,那他的目的一定和邹家的财产有关;对不对?”
叶有门摸着下巴道:“对,感觉邓之谦嫌疑最大。”
洪富士道:“但这个猜测立即被推翻了。因为,按照邹家的规矩,邹宁和邹风舞都死了之后,所有财产都由邹风舞的儿子,十五岁的邹其安继承,身为外公的邓之谦是没有机会沾染邹家财产的。当时邹其安已懂事,又是邹宁一手带大;邹宁把所有本事都教给孙子,加上邹宁身边一帮死心塌地的老伙计们的支持,醉卧花舫是倒不了的,邓之谦无论如何是占不到半点便宜的。。。随后调查又发现,案发那天邓之谦也在邹家,一直和邹其安在一起,从未离开过;且他的身材和邹风舞相差甚远,一眼就能识破。”
叶有门纳闷,问道:“不是邓之谦,那又会是谁呢?谁会得益呢?”
洪富士道:“案子到了此时就陷入了纠结;判邹风舞斩立决,似乎有点不妥,因为作案现场可能存在第三人,可苦于没有线索突破。于是程琳就跟知府提出,证据欠妥,人命关天,暂缓结案。知府就将邹风舞先从死囚牢房里提出,从新发落。没想到,过了几天后,牢头来汇报:自从邹风舞进了死牢,人就变得很混沌,神智不清,语无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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