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

第190章 后果与早先的打算(2/2)

侧击地打听关于桑夫人提供的线索所在之处和20年间这里的变化,最终确定位置与安全性,并且进入。

冯岳一直很担心的就是,在“文化打击”后这座城市经历繁荣、冷清、再繁荣的过程中,线索位置当年桑氏夫妇的落脚之处会不会已经被拆了或者被毁了,甚至废墟是不是也被清理掉了。这可不是旧中国的古长城、旧埃及的金字塔会被人特意保留下来只会遭受时间的侵蚀。

然而,佛伦哥特工身亡的事件让冯岳措手不及,没有了这名引荐人,自己可没办法和很多市民搭上关系。更重要的是,冯岳抓住了那名联盟的女刺客,佛伦哥特工的死不能由冯岳承担,而为了“嫁祸”(实际上是事实,只不过扩大了事态)给联盟的卧底并尽可能探出敌方情报,冯岳演了一场戏,这也让自己没办法按照原来的计划行动,自己可是已经扮演过联盟了。

联盟在这里的卧底早不下手、晚不下手,偏偏在这个时候探出佛伦哥特工的身份并去刺杀他,这让身为反抗军军官的冯岳不可能不关注,就算桑夫人的线索之事先放一放再作打算,也不能轻易无视眼前的这件事。可冯岳当然想同时办好两件事,现在就是他想办法的时候。

……

这处临时落脚的住所是属于一名反抗军成员的,这名成员并不在这里,他只是以无国籍人民的身份以来往经商停留时需要住处的理由,出资(公款)买下了这处住所,然后便只有每年一次来新瓦哈卡露面,相当于告诉街坊邻居“我还活着,这房子我还用着。”。那名反抗军派来的成员买下而不是租下了这处住所,没有他的许可,“城市规则”禁止其他人闯入或占用。

但无国籍人民出门在外是有可能出意外身亡的,一旦房产所有者死亡但无人知晓,那么这处住所就占着这片地方白白被浪费了。所以“城市规则”规定如果连续两年没有房产所有者或所有者之委托人使用其私有闲置房屋,该房产则收归城市,并会公开拍卖,所得的购房款会为上一任房产所有者存留3年。3年内人家来了就将卖房所得款项交予人家,3年内没来,那么款项归城市所有,由市民投票决定用于城市公共设施设备的更新、维护、修缮,如城市排水、城市街道、城市供电及城市供水等公共项目。

所以冯岳现在所处的临时住所每年都需要有人来住哪怕一天两天,证明房产所有者还活着,并且还要用。冯岳在离开佛朗哥特工住处前,在他那里找到了这处住所的钥匙和授权文件,这些东西是由他保管的,每年来证明的“委托人”也是先来他那里取上东西再去进行证明的,毕竟佛朗哥特工常年驻守新瓦哈卡,反抗军在这里的事都有他的参与和协助。

(本章完)
本章已完成!
上一页 进书架 回目录    存书签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