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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鹰旗飘扬(1/2)

早在古罗马时代雄鹰便被看作是至高无上的上帝的象征,它保护着上帝的子孙和信徒不受侵害。

上帝把自己比作雄鹰,谁相信它,谁就可以像雄鹰一样展翅高飞,不断获得新的生命活力。同时它又是太阳之鸟,它的锐眼能经受住太阳神的照射。在封建王朝时代,雄鹰是皇权的象征,帝王们希望以此使皇位永固,以雄鹰入图,早在几百年前就已经出现。

因此作为深受其影响的普鲁士人崇拜雄鹰其实并未令托马什有丝毫意外,乃至在此之前他一念及此便不觉常常感到好笑。

作为蛮族的一支,一个被波美拉尼亚的索比斯劳公爵所入侵并建立统治后才被欧洲文明所熟知的民族竟然也与曾经的罗马人有着共同的信仰,如此效仿简直是不自量力!

但这一刻托马什却是无论如何也笑不出来,因为他从未如同今日这般对于一杆旗帜感到刺眼,从未如同今日这般想要彻底毁掉一展旗帜!

从什么时候开始愚昧,野蛮的普鲁士人也开始拥有自己的旗帜了呢!?这简直就是对于文明社会的侮辱与亵渎!

尽管早在人类上古时代就有纹章的雏形,譬如部落酋长们在头饰服装上描绘不同的图形,力图在战争中最大程度地分辨敌我,同样在早期文明中不论是东西方亦或是世界的另一端,帝王将军们都喜欢为自己的军队制作具有同一图示或者文字符号的盾牌和旗帜。

但对于类似托马什这样有着正统家族与辉煌的欧洲贵族而言,真正意义上的纹章不但代表战士身份同时也反应家族的传承。

这可不仅仅是指所谓的大纹章或是小纹章而是真正的阶级,血统,名字的代表!

哪怕是早已久未涉猎波兰政事的托马什依旧能够对各贵族的族徽如数家珍,即便是从未照面的远方侯爵他亦能凭借着纹章一口叫出对方的姓氏与封地所在!因为对于他们来说这早已是深入骨髓的东西,这也是让托马什感到暴怒的原因!

国王与王子的纹章应为金色,面向正面;各爵士为银色,面向右面;骑士为铁色面向正面,其余人等则为铁色,面向右面。

同时拥有子爵以上爵位贵族的大纹章中盾的左右各有一个支撑,一般各家都是特定的动物或人物,偶尔也有用建筑物的。注意在纹章学里的左右是永远是从纹章持有人的方位来说的,所以在旁人看来是反的。

并且在无休止的战斗中许多纹章已经逐渐累积了相当的声望,人们开始在自己的家族房屋上使用这些纹章以表明自己的身份。自然而然的,纹章上所使用的色彩及组成元素也开始展示家族亲属之间的关系,有些纹章甚至如此地被人们所知,以至于它们还附带上了简短的标记名称。

如此种种让似托马什这般的贵族早已打心底将纹章看做了至高无上的存在,在他的眼里连暂时被条顿骑士团承认却其实并不拥有合法性的那位普鲁士男爵都是没有资格打上自己纹章的,更何况是这些野蛮的普鲁士人?

因此在暴怒中托马什恶狠狠地寒声说道:“若是至高无上的主忘记了教诲这群野蛮人如何敬畏他们所不知道的高贵与存在,那么就让我来告诉他们吧!烧掉!烧掉这面该死的,亵渎了贵族尊严的旗帜,作为野蛮人他们不配拥有!他们本就如同猪狗!!!”

战争的前奏曲让已是久未踏上战场的托马什感到呼吸急促与心跳加快,但在无数期望与信任交织的目光下,在千余名忠诚士兵的簇拥下这股子陌生的紧张很快便化为了熟悉的兴奋感。

他语气低沉的呵斥着,声音却是那样的洪亮,当他的话音落下,他也就此感染了所有人。

千余名波兰士兵皆是在最后一幕夕阳余晖前放声怒吼道:“烧掉它!烧掉它!!”

属于波兰的火光时隔数年后终于再一次堂而皇之的在普鲁士大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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