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一个被皇帝耽误的王爷(2/3)
自此,连与明朝素好的东南亚各国也不能来华进行贸易和文化交流了。
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再次发布“禁外藩交通令”。
洪武二十七年,为彻底取缔海外贸易,又一律禁止民间使用及买卖舶来的番香、番货等。
洪武三十年,再次发布命令,禁止中国人下海通番。朱元璋可谓是把海禁发挥到了极致。
到了明成祖永乐年间,由于永乐皇帝靠武力夺了他侄子建文帝的皇位,而建文帝又下落不明。于是,永乐皇帝组织了一支强大的航海队伍,由三宝太监郑和率领,浩浩荡荡七下西洋,向印度洋沿岸各国宣示大明帝国的威严,使之不敢藏匿建文帝。
郑和下西洋,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中国航海史上的创举,然而郑和的七下西洋却并未给当时明朝带来多大的经济利益,反而让这种厚往薄来的贡赐体系增加了明朝的经济负担。
越是神秘的,越是想得到。没有最贱,只有更贱,人的好奇心是无敌的,何况海禁也真的算不上是一个明智之举。
于是乎在严厉海禁政策下,民间私人海外贸易被视为非法行经,是违法的,不被允许的,至少在表面上是不被允许的。
许多靠海为生的人被迫走上畸形发展的道路,即被迫转入走私和武装走私,并出现了一些大的海上武装走私集团。
嘉靖年间,最大的武装走私集团头目王直,成为众多走私集团的公认“海贼王”。
“三十六岛之夷,皆听指挥”,王直拥众数十万,先称“靖海王”,后称“徽王”,甚至“南面称孤”。
朝廷对这些武装走私集团进行军事打击,走私集团则团结起来并连结利用日本倭寇进行对抗,从而造成嘉靖四十多年间旷日持久的所谓“倭寇之乱”。
倭寇之乱实际上是严禁民间海外贸易政策的必然结果,具有禁止与反禁止斗争的性质。
倭寇之乱屡打不绝,甚至越打击反而越剧烈,使明王朝消耗了大量兵力物力,疲于应付,成了心头大患。
这一时期严厉禁止民间私人海外贸易的政策,具有很大的落后性,违背了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违背了广大人民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人民的利益,给明朝社会经济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造成了巨大损失,严重阻碍了正常的中外经济文化交流。
世宗死,穆宗继位,认识到“市通则寇转而为商,市禁则商转而为寇”,开始调整严禁民间私人海外贸易的政策。
隆庆元年,福建巡抚涂泽民上书曰“请开市舶,易私贩为公贩”。同年,隆庆皇帝宣布解除海禁,调整海外贸易政策,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史称“隆庆开关”。民间私人的海外贸易获得了合法的地位,东南沿海各地的民间海外贸易进入了一个新时期。明朝出现一个比较全面的开放局面。
不久开放福建漳州府月港,并以月港为治所设立海澄县,设立督饷馆,负责管理私人海外贸易并征税。
督饷馆对私人海外贸易管理的内容主要有:出海贸易的船只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船主要向督饷馆领取船引并交纳引税。
此外,对日本的贸易仍在禁止之内,所有出海船只均不得前往日本。若私自前往,则处以“通倭”之罪。
虽然仍有着诸多管理和限制,开放的月港也只是一处小港口,但民间私人海外贸易至此毕竟得到了朝廷的认可,只要遵守政府的管理限制,民间私人海外贸易就被视为合法经营。
政策和制度上的这种局部的和有限度的调整,史称“隆庆开关”。
隆庆开放使民间私人海外贸易摆脱了走私非法境地,开始有条件地公开进行和较为正常地发展,并迅速发挥了积极作用。
隆庆初年仅月港一地,“所贸金钱,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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