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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真的有特区(2/2)

居住,人数还不少,居然还有自己的司法权?

那他们不就是特区吗?至少也相当于一个小区!

按照后世的经验,你在人家的国土之上,当然要遵守人家国家的法律,除非是大使馆。

不过既然朝廷有规定,一定要遵守相关规定,在如今的形势之下,没有经过认真的调研,自己也不好随便发布命令。

想了想杨恩的说道:“对于在此地长期居住的人,可以发给居住证。

愿意成为我大隋人的,在居住若干年之后,也可以比照内地那些外附的外国人进行管理,纳入地方户籍。

对于没有入籍的人,让这些人必须选出几名领头人,由他们对本国人,执行司法权。

如果他们搞不定,非要到我们这县衙来提告,那就按照我们的律法执行,我觉得也未尝不可。当然这是我个人的建议,你们可以听,也可以不听。”

这是王世充也说道:“魏王说的有理,这些外国人在我们地盘上,按理说要服从我们的管理。

让他们自己审判,那还是便宜他了。在江都,凡是不涉及我大隋人的案子,胆敢把事情闹到我们县衙,我都是让各县先打二十大板,然后再让他们问案。”

刘郡守一听,点点头:“魏王和王公之言有理……”

……

杨恩来到那些外国人的居住地一看,果然大开眼界!

只见这里和自己想象的大不一样,可并没有多少临时木板房屋。

这里大部分都是永久建筑,其建筑式样十分独特,自己从未见过。

看样子这里真的成了“特区”了!

杨恩又问道:“这些土地是怎么回事?是他们租的还是买的?”

刘郡守回答:“回禀魏王,这土地说是租的,其实我买的也差不多,反正一租就是几十年。”

艹!这里真的成了租界了!

过去旧上Hai ,有英租界和法租界,没想到这一千多年以前的大隋,还有“万国租界”,即使没有万国,十几国怕还是有的!

杨恩想,来这里居住可以,不过他们毕竟对大隋有很大影响,看来还得要抓紧制定完善这方面的管理法规,这要等自己回到新城再说;

有了管理法规之后,就可以从两方面着手对他们进行管理:第一个是解决了适用法律的问题;

第二个是租税,总不能说在大隋的地盘上做生意,连税都不缴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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