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余情未了?(1/2)
“还有,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凌风,你知不知道,这句歌词已经火遍全网,被无数人引用?”
金诚父女俩你一言,我一句,夸得凌风暗自脸红。
毕竟这些歌是他从系统商里直接搬运而来。
但在这个世界,就变成了他的原创,让人惊讶、惊叹。
重要的是,凌风还没有满20岁。
但凡有点眼力的人,都能猜到他的潜力无限,前途无量!
说唱且不提,毕竟现在争议颇大。
但是,凌风帮苏月创作的几首歌,《传奇》、《红豆》、《莲的心事》、《月满西楼》、《在水一方》,每一首都引起了轰动。
无论是旋律还是歌词,都令业内不少专业人士叹服。
网络上,热度也是居高不上。
包括以前被金嗓音无耻盗用的《小苹果》,至今依然在大街小巷传唱,成为广场舞大妈的最爱。
还有就是为宁菲儿创作的专辑主打《梅花三弄》,注定会成为经典。
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对于外界的人来讲,凌风的名气并不大,虽然他写的歌早就火遍全国,但人们所关注的主要还是歌手。
而在音乐界,凌风的名字早就引起了无数业内人士的关注。
一个新人,如果只是写出那么一首、两首轰动的歌,尚能理解。
毕竟这种事例屡见不鲜。
谁都有灵感瞬现的一刻,或许就在那一刻,机会被抓住了,然后就写出了远超自身水平的作品。
有的歌手,凭一首歌火遍大江南北。
但多年过去,却再也没有拿得出手的作品,走到哪里都是同一首歌。
凌风却在短短两个月左右,连续创作几首,而且每一首歌都火了,这还能说是运气?
至少目前的音乐界,还没有一个人可以达到这样的高度。
也正是因为如此,才让一向心高气傲的金映雪为之折服,想要亲眼见识见识。
金映雪从小就堪称学霸,受家庭环境的熏陶,继承了父母的优良基因,文学、音乐、书画都比较出众。
虽然最终选择了时装设计,但对于文学和音乐的爱好一直如故。
凌风写的歌,无论是旋律还是歌词,都令她为之叹服。不说芳心暗动,至少未见面,便已经有了不少好感。
“对了凌风,你的英文水平怎么样?”
金映雪突然问道。
“呃,凑合吧……”
“如果水平不错的话,其实你还可以创作一些英文歌曲,这样更容易走向国际。”
“嗯,有道理……”
凌风若有所思点了点头。
聊了一阵,庞娟做好了饭菜,出来招呼大家吃饭。
“凌风,别客气啊,都是一些家常菜。”
“哪里哪里,挺丰盛的……”
一顿饭,其乐融融,宾客尽欢。
席间,庞娟有意无意打听起凌风的底细来。
“凌风,你和苏月真不是亲姐弟?”
“嗯,我们是组合家庭。我妈死的早,她父亲也是……”
“哦,看样子你们姐弟的关系还挺深厚的。”
“对啊,我们从小一起长大……”
……
京城二医院。
安雪一下飞机,顾不上休息,匆匆赶到医院。
“晓晓,你怎么快就回来了?”
周鹏听到门响,以为是舒晓晓,不由问了一声。
这家伙怕舒晓晓知道他是装的,所以暂时不敢出院。当然,医生他早就沟通好了,不会出卖他。
“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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