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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六章 荆轲?呵呵(2/2)

於期信了荆轲的话。樊於期是投诚燕国的标杆,意义非凡。

第二,价值百金的徐夫人匕首,是用活人试验的匕首毒效,几条烂命下来,果然见血封喉。普通人的命在荆轲那里如蝼蚁。

第三,刺杀失败的后果,不是丢失督亢一地,而是燕国尽丧。

但,最重要的!以上三件东西的成本和三件东西背后的成本,都不是荆轲自己埋单。荆轲自己从头到尾,只付出了烂命一条。他吃了、玩了、嫖了,还不愿意走,最后是被燕太子丹用话逼走的。

荆轲临走之时,腰里别着借来的人头、买来的匕首和骗来的地图,在音乐家高渐离的伴奏下,慷慨唱道:“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史记—刺客列传》中的其他五位刺客,都是自己付出了惨重代价,才成就了他们。而荆轲这个破落户的,能进入列传,还能够在后世排名之中成为刺客之首,唯一原因仅仅是因为他的刺杀对象是秦始皇帝罢了。

可是刺秦这件事本身就真的有价值的吗?荆轲真的尽责了吗?

答案是否定的。

从忽悠燕国到刺秦失败,荆轲从没觉得他那条烂命有多重要。所谓责任,对于荆轲这种人来说都是浮云。

看看史记中的一段记载:“轲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乃欲以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意思是说“我弄不死你,是因为我想要把你生擒,订立永不攻伐的契约。”

这时候,这个泼皮肯定已经忘了自己对于樊於期的诺言:“你借我脑袋,我帮你报仇。”

而且其作为一个刺客,连投掷技术都是忽悠的,拿着见血封喉的匕首,都没有蹭破秦王的皮,可见其对于本职技能有多疲赖,在燕国光是听歌赌博玩女人了。

荆轲刺秦本质就是赌烂命,敢骗就行。吃饱了、骗够了,最多搭上一条烂命而已,管谁的人头、谁的江山。他从一开始就是忽悠樊於期和燕太子丹的。

刘信启不知道后世人会怎么评价自己刺杀伪齐中枢的行为,现在不宣扬,就是不想让手下认为:“既然刺杀能够轻易解决,为什么还要上战场打生打死?”

若是一个国家将刺杀奉为解决问题的最快、最搞笑、最常用标准,那这个国家从根子里就是完蛋的。

“我不能让你说我好,但是我可以让你说不了我坏。”这种思想若是充斥整个管理层,这将是怎样一个畸形的社会。

燕子丹就是标准的前车之鉴,将国家命运托付给一个刺客,这是得有多天真。选了这种烂命鬼之后,就不再去观察其行动的细节,可以说信任也可以说自大,所以燕太子丹活该得到国灭的结果。

这次选择刺杀伪齐中枢是不得已,否则兴汉盟将会面对四十多万大军,这是兴汉盟目前所不能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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