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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五章 以文御武(2/2)

蓬莱。

七月二日到达,已经在蓬莱停留了八天。

原本计划在登州各处转转,可是李纲进了蓬莱之后,就不想走了。派人想方设法搜集了往期的《百姓旬报》、《工商旬报》和《科学旬报》,找了一家价格适中的客栈住了下来,每天不是在城中闲转、去码头闲转、去学堂闲转,就是光顾城里各家酒楼饭馆。

“亏你已经来过登州,到现在还没有搞明白,刘信启权利的来源。”李纲道。

“权利的来源?”许翰低头思量这句话。

来源于民?来源于士?好像都不是。

“军队?”许翰小心翼翼的说道,这是他的猜测。

“想明白了?”李纲抬头喵了一眼许翰,继续看手中的报纸,好像里面有什么绝世宝物一样。

“我觉得不是军队。当兵的总要吃饭拿饷,这些钱从哪里来?还不是要文人帮他刘信启牧民收税,若是没有这些文人士子,他刘信启拿什么供养手下的军队。”许翰摇了摇头否定了自己的猜测。

这个时代,主流的思想,当官的是代天子管理百姓,也就是“牧民”,“州牧”这个官职中的牧字就是这个意思。

君王自称天子,代天牧民。因此老子才会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在大多数士子的理念中,百姓是一种“庄稼”,官员管理“庄稼”,收获“税收”。只有极少一部分人能够理解并且认可:“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需知百姓如水,君如舟,水能载舟,亦可覆舟!”

“你认为兴汉盟如赵国一样,是以文御武?”李纲问道。

许翰想了想,点头:“是的,总体上来说,还是以文御武。看政务院罗成就知道,他的权利比丞相的权利都要大。”

兴汉盟政务院院长罗成的权利确实非常大,颠覆了这个时代文人的认识,这种“权相”出现在一个势力的发展初期,是很不可思议的。

作为兴汉盟最高统治者的刘信启,在政务上只会住大方向和立法,其他九成以上的执政权力都下放给了罗成和卢仁。

给人的感觉就是,兴汉盟是一个真正的“士大夫于天子共治天下”的政体。

“你错了。”李纲道。

“我错在哪里?”许翰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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