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5/11)
,配合一点,张嘴。”
我叉着手,在白牛身边晃了一圈,紧接着第二圈……五圈过后,大牛低下了头。它已经懒得看我了,我同它的沟通宣告失败。我从小都缺乏与动物沟通的天赋,所以,小时候没少被狗咬。“你是不是想看它的牙齿?”
“嗯。”
达娃仿佛是明白了我的用意,站了起来。她走到白牛边,手搭在白牛的背上,嘀嘀咕咕说了句话。白牛就把嘴张开了,而且张得很大。我愣了愣神,不得不甘拜下风。看来动物是能听懂人话的,但关键是你得是它的主人。
我走近白牛,瞅了瞅白牛的嘴,发现牙齿上面的确有绿渍,应该就是牛吃草留下的。
证明了牛吃过草,但接下来就把我难倒了。法律上讲人证和物证,现在人证没有,当事人不算,物证也没有公正性,因为牙齿上的绿渍没有写明,是哪一家的草。也可能白牛吃的是自家的,也可能是别家的。它不能证明吃的草就是乃琼家的。
接下来,我分别对两人进行盘问,但两人均表示自己说的是事实。事情无法调节。
我在办公室左走走,右走走,走了不下十圈,脑细胞恐怕死了几亿个。我以为当警察是件很简单的事,现在才发现,一件鸡毛蒜皮的事,都能把脑袋搞大。我真为我的未来担忧,就这水平,以后还能破大案、要案?
乃琼和达娃在屋里僵持了一会儿,见我没什么表示,立起身就准备走,她们肯定又会去找活佛评理,我赶紧拦住了她们。
“你干吗,你给不了说法,我们还在你这里耽搁什么时间,我们还要回家看牛呢。待会儿牛跑了,你负责吗?”
“就是,别拦着我们!”
达娃也附和道。显然两人对于走,是一点也不含糊。
眼看两人快要走出门,我猛拍了脑袋几下。忽然,一个念头跑进了我脑海里,有了!
我耐心地将两人劝回到椅子上,然后从抽屉里拿出了两张白纸,将两人陈述的事实分别写在上面,然后将两张字条握在手里,一本正经地对着两人说道:“这是你两人的原话。现在我祈祷佛祖,说假话的那张字条就会出现一个‘X’。到时候,我们就知道谁说假话了。”
我说完,就把字条放在桌子上,然后口里念着一些从尼玛那里听到的经文,具体什么意思我就不知道了。十几秒后,我松开了右手,右手的字条上写的是乃琼的原话。将字条摊开,上面赫然出现了一个“X”。乃琼看到眼前的事实,嘴巴张得很大,愣了一会儿,然后跪在地上大声说道:“佛祖,我错了。我撒谎,我错了,请你原谅我的过错。”
事实很快搞清楚了。乃琼本来就和达娃有矛盾,这次冤枉达娃家的牛偷吃草,本来就只是为了出一口气,哪知达娃就是不服。两人才拉拉扯扯地来到了派出所。
看着白牛一扭一晃地走出了派出所,我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沮丧?我把这不是案子的案子破了,到底凭的是智慧还是骗术?乃琼和达娃对佛祖都是很虔诚的,她们可以说假话,但面对佛祖却不会说假话。我只是利用了这个心理,用了障眼法。其实两张字条都有“X”,我之所以拿出右手那一张,是因为我从两人的瞳孔里看出了端倪。一般来说,说谎人的瞳孔会变大,特别是内心不定的时候,瞳孔的变化最为明显,再加上其他一些习惯的紧张动作,例如揪衣服、绕手指,就很好判断了。当然,这些的前提是对方是一个不懂得掩饰自己的人。乃琼是就属于那种很少撒谎的人。我一边念经文,一边瞥她。她眼睛出卖她的同时,她的手指也在不停地揪着衣服。所以,我才断定是她说谎。
当然,靠“蒙骗”是不能维护一个社会的秩序的。法律讲究科学,讲究证据,但在卡当这个地方,传统的“神佛”观念更深入人心。他们更相信“天道”,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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