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聚义白鹿庄(3/4)
次,还有一次差点被战马活活拖死,弄得他差的得了战马恐惧症。
学会了骑马之后,张昭铭便是整日的缠着徐达常遇春过招,虽然他武功比起二人来都高上许多,可是真的打起来,他却远远不是常遇春的对手。看电视里面马战的时候,基本上就是靠力气猛砸,谁的力气大谁就赢了,可是实际上却远非如此,张昭铭虽然绝对力量不如常遇春,可是运起内力来,常遇春却远远不是对手,可是每次张昭铭的攻击却都被常遇春轻松说的避开,然后…结果自然是被常遇春一刀背拍下马来。
常遇春在战斗的时候,捕捉时机的嗅觉好的惊人,张昭铭和他战一百次,大概要输掉九十八次左右,赢得那两次还得是常遇春累了,不想和他玩了才故意放水的。张昭铭这个郁闷呐,后来他只能将这个归咎为常遇春野兽般的判断力和反应能力,因为当他问及常遇春马战的诀窍时,常遇春总是挠挠头,然后憨笑两声,“我也不知道,就像吃饭似的,自然而然的就会了。”
人说长枪是最难使的,初学马战的人用刀会比较好,可是张昭铭却不听,他从小就痴迷于长枪,小时候看的小人书啊,电视啊,电影啊,小说啊什么的,那些人既长得帅,武功又高强的,几乎都是用长枪的,比如张昭铭最为崇拜的赵云啊,或者是罗成啊,既然回到了这个时代,并且还有了上阵打仗,尝试真正的冷兵器的时候,他自然首选就是长枪了,并且他还为自己弄了一个白色的披风,而且,他的铠甲也是银甲,一身银盔银甲,加上一杆亮银枪,看起来倒是确实像那么回事,这让他臭美了好几天。
和张昭铭、常遇春不同的是,徐达并不痴迷于打斗,他更加关心的是兵法,颍上有一个上好的学习兵法的地方,那就是刘福通那里了,刘福通也是个兵法痴迷者,张昭铭便将徐达介绍到刘福通那里去了,开始的时候刘福通还未看得起徐达,把徐达当做自己的弟子来教,可是后来他发现,徐达经常会出惊人之言论,虽然听起来十分荒谬,但是仔细一回味,便会觉出其中奥妙,虽然和前人所言大相径庭,但却别有特色,而且很是有用,这让刘福通大吃一惊,再也不敢小看徐达,把徐达当做跟自己平等的人来探讨兵法,两人时常聊至半夜都不肯休息,几乎成天黏在一起,不知道的还以为执法使爱上了男人呢,一段时间内每个人都躲得他远远的,唯恐被他“看”上。
徐达和常遇春的才能一天天的表现出来,张昭铭在教中的地位也就跟着水涨船高,因为这两个人都是他所发掘出来的,要知道,这天下有能力的人多的是,可是就算再有才能,也只能一辈子给人打工,顶多做一个一代名臣或者是一代良将罢了,却永远都无法成为一个王者,作为一个王者,可以自己什么都不懂,但只要懂得识人善用就好了,这是领导者必备的素质,当年刘邦为何能夺取天下?论处理内政他不如萧何,论谋略他不如张良,论打仗他不如韩信,可他却懂得将合适的人放到合适的位置上去,这就是他最大的成功,发现别人的优点,这才是最大的才能,星爷的国产凌凌漆里面有一句话,就算是一张卫生纸,国家都不会忘记的,因为就算一张卫生纸,也有它闪亮的一面,必要的时候可以提供必要的作用,孟尝君手下的一群鸡鸣狗盗之徒,不也帮他顺利脱险了吗?
到了第十五天头上,一切终于都准备好了,这一天,在颍上的所有人都早早的便起来了,静静的穿好衣服,披上甲胄,拿好兵器,满脸兴奋的走出来,往集合的地点走去。
颍上边上的白鹿庄,是这次举事的地点,韩山童、阳华、刘福通、韩林儿等人早已经早早的等在了白鹿庄中,看着从各个方向来的教众像是百川归海一般朝这边涌来,韩山童背着双手,身上穿了一副上好的精钢铠甲,腰间悬着一柄宝剑,身上散发着一股摄人的气势,平日里总是面带笑容的他,今天脸上没有丝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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