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的单身证明(393)(2/2)
我:“忘了。刚才看到她后又想起来了,所以,就想对她马上给她联系。”
老张:“那你快打电话联系呀!”
我便给娟娟打电话,了金姐也要找家政阿姨的事。
娟娟听后便:“你就直接与我给常胜将军介绍的家政阿姨呀!”
我:“静已经要这位阿姨了,所以,我只能请你再帮忙了。”
娟娟笑了:“你可以开家政介绍所了!”
我:“不都是为老同学和同事办事嘛!”
娟娟:“明之前给你回复。”她挂了手机。
老张捧着茶杯,用敬佩口气对我:“生泉,真有办法!”
我:“她明回复,这事还没搞定呢!”
老张:“准能搞定!你是托女的办事吗?”见我点头,便:“那更肯定能办成!我年轻时与你一样,卖相勿要太好了!找女的办事,没有一个办不成的!”
我从没听过老张这样夸我和自夸的,所以,也不知如何回复他了。
这时,菊花阿姨气呼呼进来了,不过,见我还是强颜欢笑,并从她的提包中取出一包巧克力递给我,见我莫名其妙,便:“这是买新房的喜糖!”
老张问菊花阿姨:“办好了?”
菊花阿姨:“没有!伊讲单身证明淘汰了!侬讲,这种话像人讲的吗?不帮忙,就直讲,勿要瞎三话四!”菊花阿姨把“瞎三话四”四字重读得很重,而且是对着我办公室门外的,显然,她是骂给金姐听的。
老张:“老太婆,侬也勿要瞎怪人。或许单身证明真的淘汰了!生泉,侬帮伊络上找找看!”
我便从国家民政部站查得:2015年九月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已经明确无误地写道:“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显然,金姐没有错!菊花阿姨读了,困惑:“我购房所在地的房产交易中心,恰恰要求我去办女儿的单身证明。”
老张:“你老太婆肯定糊涂了。生泉,侬再帮伊找找她购房地方的房产交易中心。”
我查了,并与对方通过qq沟通。对方的确要求需要单身证明。我把2015年九月的《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告诉对方,对方无奈地:“呵呵,我们没有反应(映)的渠道,还是要你自己去反应(映)。”
老张继续叫我查菊花阿姨购房所在城市的政府,我查到了,便帮菊花阿姨把这令人“无奈的问题”反映上去了。当然,正处于受理过程,结局还不知。不过,菊花阿姨却对我十分感谢,并表示对不住金姐。
午餐时,菊花阿姨邀我、老张、金姐去a餐厅贵宾厅吃饭。
也就在这时,娟娟来电,家政阿姨的事搞定了,并把家政阿姨的手机号给了我。我则把家政阿姨的手机号告诉了金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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