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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蔺止(2/2)

徒刑,情节较轻的,处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广白对杀人者的判词大多为处极刑,不论缘由,只看结果。

而蔺止,除非是真的罪大恶极之人,处极刑,判词一般为无期徒刑。

蔺止摇头,“我不是在这件事。”

广白抿抿唇,“师父,法是国之根基,亦是民之依存。我明白您的意思,但我不赞同您的做法。我有我的处事方法和行为准则,在我看来,只有举手无情的惩罚,才是对无辜者最大的保护。”

蔺止深深的看了广白一眼,“我只是希望你对生命,能有所尊重和敬畏。你所下的每一个决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后的结果。你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能坦坦荡荡,无愧于心。”

他坐回案几前,拿起放在最上面的公文,“曹家一案由你负责,我尊重你的审判结果。”

广白:“徒儿一路行来,所作所为,皆合乎礼法,不曾越俎,我,问心无愧。”

蔺止笑了笑,没在继续这个话题,“你也累了,早些休息吧。”

广白躬身道:“那徒儿先行告退,师父您多注意身体,不要太过劳累。”

见蔺止点头,广白这才转身离开水榭。

看着广白离去的身影,他叹息一声,他这个徒弟资聪颖,能力出众,修炼上从来没有让他操过多少心,就是性格……

表面云淡风轻、无情无欲,其实内心执拗而骄傲,做事太过重规矩,一板一眼,稳妥而不带丝毫个人情感,显得有几分木讷和呆板。

这种性格做事无大碍,做人就不一定了。

爱恨情仇、是非恩怨、世间百态,又岂是规矩二字可以解决的?

人活世间,从来不是一个个体,广白缺少的,恰恰就是与人交流的相处之道。

因广白在念书期间优秀的成绩和卓越的能力,蔺止交给她几个案子,还派了些人手协助她,广白的执行能力强,破案用时短,效率高,让他一度觉得自己教导有方,脸上有光。

直到他有一次无意中听到牢中关押的犯人给她起的外号,“法律代言人”,“白阎王”。他这才隐隐觉得是不是有哪里不太对。

蔺止特意为这件事找广白来,委婉地告诉她,她的处事手段太过刚直、不留情面,会不招人喜欢的……

结果那丫头无所谓地笑笑,直接给他来了句,“我的存在不是为了让他们喜欢,而是让他们敬畏。”

气的他哽的好几没吃下饭。

广白对他的话一直是虚心接受,坚决不改。

这导致很长一段时间他都在自我反思,是不是自己不会养孩子,把她养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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