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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善后大借款(3/3)

及接洽的大致情形,当时参议院未表示不同意见。但彼时周学熙所作报告仅出以"说帖"形式,并非政府的正式咨文,参议院也未形成任何形式的正式决议,大借款签字更非参议院所知。

故参议院接到袁政府答复咨文后愤慨异常,当即作出议决"对于政府所定中国政府善后借款合同,认为未经临时参议院议决,违法签字,当然无效。"

五月五日,众议院讨论大借款案,当日代理总理段祺瑞出席议会(赵秉钧辞职后由段代国务总理),答复议员质问。段在议员据理诘责之下,也不得不承认"政府对于此次借款案手续实欠妥协",但又声称,政府"宁愿担错误之责任,不愿陷国家于破产之地位",要求议员"曲为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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