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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4章 民主与独裁的论战(3/3)

验比较缺乏的民族,如俄,如意,如德,都放弃了民主政治,采用了独裁制度。足见民主宪政不是如胡适之先生所说的那样幼稚的。”

对主张民主的人来说,胡适的“民治幼稚观”多少让人有点尴尬,他们更愿意接受他的“民主宪政可以逐渐推广政权”这一理念。清华大学政治系教授张熙若也认为“民主政治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高明的政治制度”,因为它“以理服人”,总比过去“以力服人”的政制更高一筹;但他不赞成胡适的“民治幼稚观”,并指出其中两大弱点:首先是逻辑上不可通。因为“升学之后”是高度民治,还是专制与独裁?若是前者,那时是否还能算是幼稚园?若是后者,难道胡适心目中的民治的用处竟是替专制与独裁作预备工作?其次,与事实不符。如果国家是现代式的,则不论哪一种政制,所需要的智识的数量都是一样的。

胡适在一篇“编辑后记”中这样为自己辩解,他说“张先生这篇文字实在还不曾搔着痒处。他引他的‘智慧的数量与政制的关系’的议论,和丁在君的一百五十万专家论,都和我的议论丝毫无关。我说的只是那代议式的民主‘政制’并不需要很高的智识程度,是一种幼稚园政制,只要我们肯进去学,包管拿到幼稚园毕业文凭。”

这一段话足见胡适当时推广民主的迫切心情,在任何情况下,他都认为民主宪政要比独裁专制高明得多,因为“……民主国家有失政时,还有挽救的法子,法子也很简单,只消把‘诺’字改做‘No’字就行了。独裁国家的阿斗无权可以说一个‘No’字。”

在胡适眼里民主宪政是很容易达到的,并不需要极高的政治智慧。他在《再论建国与专制》一文中他提出了一个自认为“很狂妄的僻简”即“民主宪政只是一种幼稚的政治制度,最适合训练一个缺乏政治经验的民族”,是蕴涵着极高的政治智慧的。

但是,这一想法是大多数人无法想象的。西方政治制度最优越处就在于民主上,民主的政治亦是西方国家近千百年才逐渐演变成的一种政治体制,我们如此辛苦的模仿尚不能习得其一二,它怎会是一种简单低端的政治制度呢?蒋廷黻见到胡适这一意见时当即便表示“简直是笑话,不值得讨论”。

只是,蒋廷黻对这话的理解是有偏差的,胡适并不是说民主政治本身幼稚,而是它并不需要多么精英的人才既可以达成,胡适还说到“民主政治的好处在于不甚需要出类拔萃的人才;在于可以逐渐推广政权有伸缩的余地;在于‘集思广益’,使许多阿斗把他们平凡常识凑起来也可以勉强对付……总而言之民主政治是常识的政治。”

在胡适看来,这种常识的政治不但可以使人们以最快的方式融入到国家政治中去,还可以避免冗长的反复政治训练,故而胡适在另一篇文章中又一次对民主政治进行了总结,称它为“对于人民责望不太奢,要求不太多,所以最合于人情,最容易学也最有效力。

胡适对于民主宪政的理解,归根结底是要把民主从至高无上的神坛上拉下来,让民主成为当时中国触手可及的东西,用他的话说“民主宪政不是什么高不可及的理想目标,只不过是一种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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