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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新史记·太宗本纪》(后元)三(2/3)

惶,短短半个月之内,前往内库缴纳商税的商人就把长安所有的客栈酒楼给沾满,内库在十五日之内收回了商税近四十万万钱。

得知这些状况之后,太宗皇帝颁布诏谕,重申了吕太后所制定的《金布律》,并认可了丹阳将士对不缴纳商税,不服从徭役、兵役,不缴纳农税、口赋的商人,视为蛮夷的做法。

春三月,朝堂三度通过太宗皇帝《车船律》作为吕太后《金布律》、《津关律》的补充条款,并在御史大夫门下新设立水衡都尉,由义安侯田叔担任都尉。

《车船律》规定:商人除了按照《金布律》《津关律》缴纳的商税之外,还要按照运送货物的乘具大小,缴纳行商的税费,标准为每辆马车行走五百里一算,每个船行驶百里一算。

除此之外,水衡都尉将有权力随时查看商籍,并在每年年终,对商人的财产、过去一年的盈利做出核算。

商人过去一年的盈利高于十五万钱,低于三十万钱的,按三十税一缴纳商贾税;

高于三十万钱,低于五十万钱的,按照二十税一缴纳商贾税;

高于五十万钱,低于七十万钱的,按照十五税一缴纳商贾税;

高于七十万钱,低于九十五万钱的,按照十税一缴纳商贾税;

高于九十五万钱,低于一百二十万钱的,按照六税一缴纳商贾税;

高于一百二十万钱,低于一百皇帝统一归为了《商税律》,具体的内容被我写到了《货殖列传》当中。

这三条律法,将汉室天下从正武三年开始兴盛起来的商贸稍稍抑制住,让天下的商人愈发变得遵纪守法起来。

尤其是在《车船律》推出按照商籍上的户主,作为税率比例核算标准之后,天下许许多多的大商人,如舒駿的卓氏、程郑氏,荥阳的任氏,洛阳的师氏等,都把财产分散在了家中子侄的手中,成为了一个个资产数百万,每年盈利不超过三十万钱的小家庭。

这样一来,原本呈现出大家族,大宗族雏形的商人家庭,自此成为了一个个小的家庭,很少出现地方豪强势力大,地方的二千石官员不能治理的状况。

文鼎十四年,水衡都尉核算商人收入的模式,也被御史大夫用在了官员收入审核当中,从此时开始,汉家的受贿之风开始逐渐减少。

汉室的官员俸禄虽然不低,但随着汉室百姓愈发富裕,粮价越来越低,官员拿到手的俸米其实越来越不值钱,再加上御史大夫属衙开始严查官员受贿,整肃贪污腐败的败坏风气,官员的日子越来越不好过。

当时在担任廷尉的张释之,每年能得到朝廷二千一百六十石的麦面作为俸禄,但在御史大夫属衙开始审查官员资产之后,也萌生了告老还乡的意图。

身边的好友问张释之:阁下努力这么多年,才得到了如今九卿的位置,为什么想要告老还乡呢?

张释之说:做了这么多年官,我兄长的资产被我花费的越来越少,如今,兄长要面临水衡都尉的商税核查,我也要面对御史大夫属衙的官员核查,再这样下去,我怕等我在廷尉的位置上老去,兄长的家产就要被我花费的一点都不剩了······

这就是后来张释之留下的典故:久宦没(m)仲产。

在听到这些议论之后,太宗皇帝找来了已经从丞相的位置光荣退休的故安侯申屠嘉,问道:难道不让官员贪污,是我做错了吗?

申屠嘉思考了一会儿,说道:陛下愿不愿意到臣的家里去做客?

太宗皇帝不明所以,但碍于申屠嘉的颜面,还是答应了下来。

跟随申屠嘉走进尚冠里的街道,太宗皇帝脸色隐隐带上了一丝骄傲。

身旁的平阳侯曹奇好奇的问太宗皇帝,太宗皇帝说:尚冠里的功侯贵勋,都把家里的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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