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役(3/5)
增至1220万两,1639年增至2000万两,1642年增至2300万两。
这种持续不断的增长,也应归功于明后期“一条鞭法”的逐步推广,以及名目繁多的加征,加派;
70年间税收增加近10倍,要知道这时期明朝人口趋势是减少,也就是是说纳税人口减少而税收增加10倍,因此我们就可以看出明朝的灭亡和税收的关系了。
而且,明朝武宗时期刘瑾的家产,大概是黄金3360公斤、白银725万公斤。清代赵翼《廿二史札记》也提到刘瑾有黄金250万两,银5千余万两,他珍宝无算。
于是我们可以想象一下,既然十倍于明代岁收入的财富能够被刘瑾大贪官据为己有,当朝皇帝要搜刮到同样数量的财富,难道会很难吗?
这些金银珠宝出自哪里?难道不是出自于百姓身上?!!!
于是我们大抵明白,明朝时期的一年赋税并不是我们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财政全部年收入”,甚至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百姓所承担的压力,也绝不仅仅是法定的税赋和劳役而已,否则也不会有人说:“田土无等第之害,所税非所出之害,积重难返之害。
所谓“赋税低“完全是虚幻的假象。
朱祁钰之前为什么要连发两道圣旨大赦天下,因为一道是免了法定的税收,另一道则是同样繁重的徭役,就是因为这本就是两档子事。
所以,不要相信电视上看到的所谓的大赦天下免税三年什么的,那不过是免去了其中的一道税,还有另一道没有免,而且因为免了第一道正税,役税或许更加繁重。
不然,朝廷哪来的那么多钱作为一年的各种开支消耗用度去。
朱祁钰也想一步到位,将徭役彻底废除,但是现阶段还不行。出钱雇佣百姓代替徭役早已经悄无声息的开始了,这种事情只能慢慢的引导,慢慢的去做,去改变。
一下子彻底废除,以现如今大明的财政状况,还不足以让他这么做。
不过,随着大明国力的逐渐恢复,各种改制措施的初见成效,在三年免徭役之后,或许就可以直接废除徭役了。
至于农业税,还真的不行。
或许,真的要等到工业化进程发展到一定的程度上才行。不然,贸然废除农业税,可就是弊大于利了。
农税和徭役地方官员可以上下其手的地方不少。
商税更是重灾区。
在明朝,各级官员都将商人看作是一块肥肉,都想啃一口,行商所到之处都要交税。有时候,对商人的税收几乎达到了规定的数倍之多。
不仅如此,商人的货物也会被随意扣下。甚至于,商人自己的行李都会被无情的收走。这些税收都是当地官员打着朝廷官府的名号搜刮,其实都落入了自己的口袋里。
本来,朝廷设立巡检司就是为了打击犯罪的,但是这些官员却成了勒索商人最直接的罪魁祸首,最终成为了朝廷颁发许可证的强盗。如果商人不敢规定给他们上供,那商人也就不用在行商了,罚都能罚死你。
明中期,皇亲国戚,达官显贵都会通过种种手段,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和行商必要的道路上开设许多官店和皇店,他们依靠自己的权势,逼迫普通商人缴纳所谓的税收,从而抢占商机,垄断贸易,获得高昂的利润。
这些达官显贵根本就不把朝廷法度放在眼里,私自抽税加税,
原本历史上的景泰二年,有一些无赖谎称自己是某某大员的亲戚,强行拦截商人,收受高额税收。一旦不从,就会送入官府,暴打一顿,甚至人财两空,赔了财货又丢了性命。
除了陆路,水路同样如此。
商人们要带着土特产孝敬各地官员,因为水路上是由闸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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