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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2/3)

色』纱幔垂于胸前,看不清此人全貌。

随着船行,微微『荡』起的风,撇开了一角纱幔,隐隐可以一线精致的下颌,与雪『色』的肌肤。

嗯,用常人用理解的了的话来形容,这家伙是一个洁癖者,他周身三百六十度开外,不得有任何他不喜欢的人靠近,也不得有任何颜『色』深的东西靠近!

身后有一随从远远的站在他身后,“公子,再有一刻钟目的地就到了!”

那随从一身天青『色』的绸衫,浑身上下同样没有一点的皱褶。

若非是那点头恭敬的态度,怕是别人会以为是哪里出行的公子哥也未可知!

那人微微一转身,轻轻点点头,“知道了!”

水莲花站在码头之上,一脸不耐烦的看着江面。

碧波秋水之上,霞光铺陈于江面。

波光粼粼。

有些耀眼。

她冷着脸对身后的人说,“拿把伞来,这者半个时辰了,还没见踪影,若是今天你情报有误,老娘剥了你的皮!”

身后那个被她唬的一跳的随从赶忙吩咐别人去拿伞。

“大当家的,消息绝对不会错,那人已经让人来报信了!”

水莲花看着跟在身后的几个男人。

五大三粗,皮肤粗糙,一身血腥之气,衣衫丝毫不讲究的挽在手肘之上。

不觉生出一丝厌恶。

什么叫人比人该死,货比货该扔!

自从见到了那个绝『色』男子之后,再看跟在自己身边这些人都是歪瓜裂枣,甚至连自己抢来的那个俊俏书生也不过尔尔!

水莲花觉得自己心里某种忽然生出些空落落的感觉。

以前,她从来都是极有耐心的人。

要不然,如何能潜伏六个月之久,才除掉了那个老不死的东西,自己坐上这个位置呢。

但不知道为何,今天竟然平白生出许怒气来。

她想可能是因为今日清晨这阳光太好了些,照的她睁不开眼睛。

油纸伞拿了出来。

身后那随从递了上来。

水莲花冷冷瞥了他一眼,一把夺过那伞来,撑在头上。

“老娘我再等他一刻钟,若再没有来,我就把你扔到这河里去喂鱼!”

那随从的小土匪一看就是因为长的白净而被选入水莲花身边当跟班的。

完全没有彪悍的潜质啊。

和那些五大三粗的土匪们比,他的抗造度简直是弱暴了。

随从哭丧着脸退后一步,“老大,他他说了,会、会来的!”

他是被抢来的,原本是要嫁给这女人当男妾的,但是可能因为身材矮小了一点,被她嫌弃成了鸡肋。

食之无用,弃之可惜。

所以免为其难充做了小跟班。

但是他身子弱,胆子又小,不经吓。

比不得那些她身边的其他人强悍。

好胜在细致认真,又没有别的想法。

便让他掌管了通传的工作。

这项工作表面上看上去是大当家身边的红人,其实这种是做红人,还是做紫人的情况,往往是根据大当家的心情来的。

小随从心里打着鼓。

心想这个情报又不是我传来的,为什么要给我撒气呢。

太阳越升越高,一刻钟的时间很快便过去了。

按说这秋风朗日的天光,又是湖边应该是极清爽的。

那水莲花却觉得光刺眼的要命,后背之上层了一层密密的薄汗。

她本就生在气候温热的南疆,后来南疆族内部叛『乱』,她逃到了岭南。

岭南生变后,又来到了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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